三河市2024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

报名须知(小学)

根据《三河市招生委员会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》相关要求,现对2024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宜进行说明。

一、2024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

家长按规定时间登录“三河市人民政府”官方网站,点击进入“三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”,仔细阅读《报名须知》,根据自身实际填报相应学校,每名学生限报一所学校,提交信息结束后将无法再次填报其它学校,但可以修改一次报名学校以外的其它信息。各招生学校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,网上初步审核通过后,交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公安局查验房产证、不动产权证和户口簿等信息,经查验符合入学条件的,在规定时间内可在网上自行打印入学通知书,对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取消所报学校入学资格。

二、招生条件

1、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;

2、只有招生范围内房产无三河户籍;

3、只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招生范围内房产;

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适龄学生(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,含31日),即可到相应学校就读。

4、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,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外来务工、经商人员子女,需携带监护人在本市缴纳的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或在本市经商执照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学校就读。

招生范围内原始村街的村民子女和招生范围内廉租房居民子女,可在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报名入口报名。

三、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,按下列程序办理:

网上报名---信息修改---初步审核---核查房产户籍信息---结果查询---现场验证---打印通知书

(一)网上报名

1、网上报名对象: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学生;

2、网上报名时间:2024年8月5—7日(早7点至晚9点)。家长登录“三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”进行报名预登记,获得登记码并妥善保管。

(二)信息修改

1、修改对象:已登录“三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”成功进行报名预登记的适龄学生;

2、修改时间:2024年8月6—8日(早7点至晚9点)。家长登录“三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”核实、修改报名信息。(可以修改一次报名学校以外的其它信息)。

(三)初步审核

1、审核单位:招生学校;

2、审核时间:2024年8月9日。招生学校网上审核在本校预报名的适龄学生。

2024年8月13日—8月19日,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公安局查验房产证、购房合同、不动产权证和户口簿。

(四)结果查询

1、查询时间:2024年8月20—21日(早7点至晚9点)。学生家长登录“三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”的“结果查询”功能,查询学校报名结果;

2、通过网上审核的,家长下载并打印“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”,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入学通知书。未通过网上审核的,到符合条件的学校现场验证。

(五)现场验证

1、验证时间:2024年8月20—21日。

2、根据查询结果,需要现场验证的学生家长携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、“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”到相应学校现场审验证件。

(六)打印通知书

1、打印时间:2024年8月26日。

2、经审核验证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,由学生家长登陆网上报名系统,打印录取通知书。

四、 现场验证

到所报名学校现场验证时,需提供以下材料:

(一)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的适龄学生提供:

  1、户口簿原件(必须含户口簿首页、学生本人页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)、复印件;

  2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;

  3、房产证(不动产权证)或购房合同(招生范围内原始村街的村民可以不提供)或廉租房合同原件、复印件;

  4、出生证明;

  5、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。

(二)只有招生范围内房产无三河户籍的适龄学生提供:

  1、户口簿原件(必须含户口簿首页、学生本人页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)、复印件;

  2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;

  3、房产证(不动产权证)或购房合同原件、复印件;

  4、出生证明;

  5、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。

(三)只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适龄学生提供:

  1、户口簿原件(必须含户口簿首页、学生本人页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)、复印件;

  2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;

  3、租房协议;

  4、出生证明;

  5、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;

  6、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学生父亲和母亲在本市无房产证明;

  7、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。

(四)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,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外来务工、经商人员子女提供:

  1、户口簿原件(必须含户口簿首页、学生本人页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)、复印件;

  2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;

  3、监护人在本市经商执照或在本市缴纳的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;

  4、务工证明;

  5、租房协议;

  6、出生证明;

  7、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。

上述材料如不能说明儿童和监护人之间的户口及房产关系,还需提供结婚证、独生子女证、居(村)委会证明、派出所证明、水、电、暖、物业管理费票据等有效证明。如果使用祖父母(外祖父母)房产证报名的适龄儿童,还需提供儿童父亲(母亲)的独生子女证或儿童与祖父母(外祖父母)在同一户号下的户口簿等相关材料。

住宅小区在未获得住建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、具备入住条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之前,小区业主子女入学所需学位不予安排;在获得住建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、具备入住条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后,要及时提交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,经核准后给予安排所需学位。住宅小区业主实际入住后,持不动产登记证(房产证、购房合同)、购房发票、物业费及水电费凭证等材料,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。

现役军人、烈士、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,以及公安英模、因公牺牲伤残警察、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和本市户籍残疾儿童,办理入学时需提供现役军人证、烈士证、公安英模证书、警察因公牺牲伤残证书、部队开具的证明信、居住证明、残疾儿童的残疾证等相关材料。

三河市政府引进的高端人才子女入学,由所在企业向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、燕郊高新区人社局提交申请,由市委组织部、人社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,由企业提交教体局审批同意后,可在企业或居住地周边就近选择学校入学。

五、请认真阅读以上须知,仔细核对本人的具体情况和报名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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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馨提示

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。 因此,希望家长能错开时间,避开报名时间的高峰期(刚开始和最后),以免造成网报系统塞车,影响信息的顺利填报。

温馨提示

对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取消所报学校入学资格。